日前,有报道称,南京万科光明城市业主投诉万科在光明城市三期销售中涉嫌“价格欺诈”,万科则称“物价部门会有说法”。
今日,网易财经联络南京物价局得知,业主代表通过信访途径与物价局取得了联系,物价局也已出具书面回复。回复中基本认定了万科光明城市涉嫌价格违规,物价局即将对此进行处理。
据悉,万科此次违规可能涉及数额不小的一笔罚款。南京物价局正式的文告公函不久之后将发布。
事件回放:
南京业主:万科价格欺诈 万科:物价部门会有说法
南京万科光明城市的业主们就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存在销售欺诈的问题,开始了与万科的索赔和理论。这一事件的爆发,缘于一起被业主们称为“团购门”的事件。南京的业主们认为,后者正是万科掩盖价格欺诈行为的最好佐证。而南京市物价局的“一房一价”政策,成为三期业主与万科交涉的主要政策依据:据三期业主们详细计算,万科出售的三期价格,远远超出南京市政府指导价格,超出幅度高达15%。
万科南京“楼王”难产 身陷价格困局
按照南京物价部门“政府指导价”的相关规定,商品房作价办法的基准价格(元/平方米)=成本+利润+税金。其中,对于利润的要求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利润按照不超过基数的3%计算;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利润按不超过基数的8%计算”。同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
根据上述规定,南京市物价局于去年4月9日便给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发了“商品房价格的批复”,按照批复,该项目10幢楼的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7360元/平方米。算上5%的上浮幅度,10幢楼整体平均价格不得超过7728元/平方米。批复文件中明确表示:“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此时,该项目三期前8幢的平均价格已经高达8450元/平方米,若继续按照政府“指导价”定价,可能2幢“楼王”价格必须低至3900元/平方米,这是前期业主和开发商都不愿意看到的。
新闻背景:
南京推楼市新政 力撑"一房一价"核价制度
自2007年5月14日出台了“一房一价”核价政策之后,南京市政府宣布仍将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核价制度,并新规定:对具备上市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却通过消极等待、徘徊观望增加的所有成本,物价部门将不予认可,仍按照其5月14日之前销售的最高价格进行核价。
“一房一价”是指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在售楼处张贴每套房产的价格等相关信息,包括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且新房的销售价格不经物价部门核准不得销售。南京市这一做法曾引起全国关注。
(本文来源:网易商业频道 作者:洪道聪 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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